(公务员招生简章)山东省公务员招生简章
在求职的热土上,公务员职位以其稳定的职业前景和丰厚的福利待遇,一直是众多求职者心中的“香饽饽”。特别是在山东省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公务员的选拔更是吸引了无数才子的目光。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读一下《山东省公务员招生简章》,为那些怀揣公务员梦想的学子们点亮一盏明灯。
一、简章概览
《山东省公务员招生简章》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官方招生文件。它详细阐述了公务员招录的基本原则、报考条件、招考职位、考试内容、考试流程、时间安排以及录用程序等关键环节,是考生报考山东省公务员的权威指南。
二、报考条件解析
基本条件:考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学历要求:大部分职位要求考生具备大专及学历,部分特殊职位可能对学历有更高要求。此外,考生还需符合职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年龄限制:通常要求考生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部分职位对年龄有放宽或特殊限制,需仔细阅读简章。
三、招考职位概览
山东省公务员招考职位涵盖了政府机关的各个层面和领域,包括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等。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报考。同时,简章还会对各个职位的具体职责、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等进行详细介绍考生全面了解职位信息。
四、考试内容与流程
公务员考试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涵盖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多个模块;申论则要求考生针对特定话题进行分析、概括和论述。面试:通过笔试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备考建议
面对激烈的竞争,考生应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注重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提升。一方面,要加强对考试科目的学习和练习,熟悉题型和解题技巧;另一方面,要注重时政热点的关注和思考,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也是备考成功的重要因素。
六、结语
公务员之路,虽非坦途,却充满希望。通过仔细阅读《山东省公务员招生简章》,相信每位考生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条路。在这条路上,愿你们以梦为马,不负韶华,用汗水和智慧书写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愿每一位怀揣公务员梦想的学子都能如愿以偿,成为山东省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员,共同为这片土地的发展和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内容的解读,我们不仅了解了《山东省公务员招生简章》的主要内容,更感受到了公务员选拔的严谨性和公平性。希望每位考生都能珍惜这次机会,以最好的状态迎接挑战,实现自己的梦想。2015年山东省日照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5年山东省日照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现将2015年日照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毕业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9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招录条件要求
1.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原已享受3年定向考录优惠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2011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可以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定向考录职位。
其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2.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面向社会招考职位。
3.从我省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2012年以前(含2012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间职务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4.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考人民警察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方法,另行发布。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考职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明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下载职位一览表查询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然后按下列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 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报名网址: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一)报名具体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报考者补充。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 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 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2015年日照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四)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 201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 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对地处偏远、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 2015年5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笔试地点在我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为1:3;10人(含)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2015年日照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除每个面试考场设置1名考场监督员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邀请一定数量的社会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 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2015年日照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七、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组织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并由用人部门办理任职手续。录取的选调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要求
招考职位具体录用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日照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和《2015年日照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九、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市招考期间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用人部门,咨询电话请到《2015年日照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和《2015年日照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中查询。
3.政策咨询电话:
日照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633-8781186(选调生报考政策咨询)
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办公室:0633-8866228(考录政策咨询)
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633-8866019(高级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报考相关政策咨询)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0633-8781106、8777835
5.监督电话:0633-8781186、8866228
2015年日照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一览表(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2015年日照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招考职位一览表
山东省公务员考试要求是党员吗
不是党员就可以报考的,可以参照2008年的简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08年山东省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简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现将2008年省直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3月4日至1990年3月4日期间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7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乡镇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包括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在乡镇机关工作的选调生)可以报考,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省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 3月5日-9日。
查询时间:2008年 3月6日-10日。
报名网址:(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省直机关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8年3月6日-10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8年3月18日-22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报考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规定。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报名时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和交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3月2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笔试需要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二)面试
省直机关面试时间为4月22日-24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位特点两部分,其中通用试题所占比例为70%左右,体现部门职位特点试题所占比例为30%左右。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省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基层单位招考的面试工作,由单位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省统一安排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用人单位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经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该职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 [2005]5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省直机关的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 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省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省直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0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选调生考选工作
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报名方法、考试内容、录取办法等,由省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七、省直机关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2007年山东省淄博市公务员招生简章何时公布
淄博今年考录176名公务员
来源:鲁中晨报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7-3-16 8:59:05【字体:小 大】
3月21日-25日报名
经淄博市委、市政府同意,2007年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为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驻我市的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的报名及其他考务组织工作,由我市统一组织实施。现将考录(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选)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毕业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不限)。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驻淄博市的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的报考条件按照省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5年),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今年淄博市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3月21日-25日。
查询时间:3月22日-27日。
缴费时间:3月22日-27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
登录“淄博人事信息网”(网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5k)。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3)现场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07年3月22日—27日到指定的地点,凭《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办理现场缴费及缴费确认手续。
逾期不办理缴费及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及确认成功后,于2007年4月1日-6日登录淄博人事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其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缴费时间、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面试、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同时提交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考主管部门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市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于2007年3月22日-27日到所在缴费点办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选调生报名时,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填报具体的用人部门。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
笔试时间为4月8日。
上午8:30--11:00 申论
下午2:30--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淄博市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题,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或登录“淄博人事信息网”查询。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省里通知要求统一组织进行。报考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公安系统的考生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7日。报考市直部门,区县、乡镇机关的考生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录用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或登录“淄博人事信息网”查询。
(三)选调生考试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报名方法、考试内容、录取办法等,由市委组织部按照省里要求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同步进行。
四、体检、考核和录用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的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直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 5 3 3)2791825、3184072
报名咨询电话:(0 5 3 3)3189234、3160170
监督电话:(0533)3182064淄博市面向社会公开考选公安人民警察简章另行发布。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鲁人发[2007]4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录用计划
淄博市各区县、乡镇机关2007年考录公务员职位表
部门 录用总数 录用职位 备注 普通管理职位(黑体)/专业技术职位及报考条件
张店区(7人)
区直部门 3 3人 发展和改革局1人,卫生局1人,经贸局1人
张店区经贸局 1 法律专业1人:法律、法学、经济法专业
张店区人事局 1 计算机专业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器件与设备专业
张店区审计局 2 财务审计专业1人: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专业;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专业1人
淄川区(12人)
共青团淄川区委 1 1人
淄川区农业局 1 农业环保专业1人:水土保持、农业环境保护、农学、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专业
淄川区建设局 1 工民建专业1人:建筑学、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设计、房屋建筑工程、房屋设备安装、给水排水工程专业
淄川区安监局 1 化工专业1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工业分析、电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及化工、无机化工工艺、有机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工艺、石油化工工艺、精细化工工艺专业
淄川区司法局 1 法律专业1人:法学、法律专业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3 3人 太河乡1人,张庄乡1人,寨里镇1人
淄川区淄河镇党委政府 3 林果专业1人:林学、果树、园艺、森林保护、经济林、林政资源管理、农学专业;审计专业1人:审计、审计学、会计、会计学专业;农田水利工程专业1人
峨庄乡党委政府 1 农田水利专业1人: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与维修专业
博山区(5人)
区直机关 4 4人 司法局1人,建设局1人,教育局1人,水务局1人
博山区检察院 1 1人:法医、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周村区(9人)
中共周村区委宣传部 1 中文、哲学专业1人:中文、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新闻、新闻学、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应用美学专业
周村区检察院 1 1人:大学本科学历,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周村区经贸局 1 机械制造专业1人: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热加工工艺及设备、铸造、机械设计及制造、化工设备与机械、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工程及设备、模具设计及制造、铸造工艺及设备、化工机械制造与维修、轻工机械制造与维修、机械设备及自动化、制药机械制造与维修专业
周村区审计局 1 财会专业1人:财政学、财政、证券投资与管理、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审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工程造价专业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5 5人 萌水镇1人,王村镇1人,北郊镇1人,南郊镇1人,城北路办事处1人
临淄区(9人)
区直机关 9 9人 区委办公室2人,区纪委1人,区委宣传部1人,区政府办公室2人,水务局1人,教育局1人,计生局1人
桓台县(34人)
县直机关 4 汉语言文学专业4人: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应用语言学,大学本科学历 县委宣传部1人,教育体育局1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人,司法局1人
县直机关 3 3人: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县政府办公室1人,信访局1人,经济贸易局1人
桓台县发展计划局 1 经济学专业1人:经济学、统计学,大学本科学历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1 1人:教育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桓台县财政局 1 财政专业1人:财政学、经济学、金融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 2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2人:土地资源管理、规划学、土地管理学、地籍管理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桓台县卫生局 2 医学专业1人: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1人,大学本科学历
乡镇政府机关 2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工业分析、电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及化工、无机化工工艺、有机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工艺、石油化工工艺、精细化工工艺专业 索镇镇1人,田庄镇1人
乡镇政府机关 3 3人 唐山镇1人,新城镇2人
桓台县马桥镇政府 1 环境工程专业1人:环境工程、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乡镇政府机关 5 城市规划专业5人: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城郊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索镇镇1人,马桥镇1人,果里镇1人,荆家镇1人,周家镇1人
乡镇政府机关 3 汉语言文学专业3人: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新闻学专业 田庄镇1人,起凤镇2人
乡镇政府机关 4 经济学专业4人: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邢家镇1人,陈庄镇1人,周家镇1人,荆家镇1人
乡镇政府机关 2 2人: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果里镇1人,陈庄镇1人
沂源县(18人)
沂源县检察院 1 计算机专业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维修专业
沂源县科技局 1 工业技术专业1人: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及自动化、工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沂源县教育体育局 1 汉语言文学专业1人:中文、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新闻、新闻学专业
沂源县民政局 1 社会学专业1人: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
沂源县悦庄镇党委政府 1 1人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2 汉语言文学专业2人:中文、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新闻、新闻学专业 燕崖乡1人,张家坡镇1人。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4 文秘专业4人:文秘、秘书、涉外秘书、汉语言文学专业 徐家庄乡1人,东里镇1人,大张庄镇1人,南麻镇1人。
沂源县中庄镇政府 1 经济管理专业1人:经济学、国际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税务专业
沂源县土门镇政府 1 旅游专业1人:旅游管理专业
乡镇政府机关 3 企业管理专业3人:国际经济、工业经济、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企业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理财、乡镇企业管理专业 三岔乡1人,西里镇1人,石桥乡1人。
乡镇政府机关 2 法律专业2人:法学、法律专业 鲁村镇1人,南麻镇1人。
高青县(20人)
高青县检察院 1 1人:大学本科学历,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县直机关 2 2人:计算机或文秘专业 县委办公室1人,县政府办公室1人。
县委宣传部 1 1人: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传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县直机关 2 2人 经贸局1人,安监局1人。
县教育局 1 1人: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高青县水务局 1 1人:水文与水资源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12 12人
合计 114
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2007年考录公务员职位表
部门 录用数 录用职位 报考条件 备注
县级工商局 20 市场监管 所学专业为: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经济学、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会计和中文(汉语言文学) 安排到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工作
县级质监局 8 专业技术职位 管理类、法律类、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服从工作分配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店分局 3 专业技术职位 药学专业2人,中药学专业1人,均为大学本科学历 1、药学专业包括:药学、应用药学、基础药学、药事管理、化学制药、生物制药、药剂、药分、药物化学、制药工程;2、中药学专业包括:中药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方剂学
高青县地税局 4 专业技术职位 财政、税收、金融、会计专业
合计 35名
市直机关2007年考录公务员职位表
部门 录用人数 录用职位 普通管理职位 专业技术职位及报考条件
市政协办公厅 1 文秘专业1人:大学本科学历,文秘、秘书、涉外秘书、汉语言文学专业
市民建 1 1人 大学本科学历,非中共党员
市九三学社 1 1人 非中共党员
市委老干局 1 选调生1人,中共党员
市信访局 1 选调生1人
团市委 1 选调生1人,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市总工会 1 财务、审计专业1人:财政学、财政、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市人大办公厅 3 选调生2人 法学专业1人:大学本科学历,英语四级,法学、法律专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选调生1人 理工科专业2人:大学本科学历,理工科专业
市经贸委 2 化工专业1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计算机专业1人: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市司法局 3 选调生1人 大学本科学历 普通管理职位2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 选调生1人 临床医学专业1人: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法律专业1人: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市外经贸局 1 国际贸易专业1人: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专业,大学英语六级,大学本科学历
市计生委 1 选调生1人
市环保局 3 选调生1人 环境专业2人:环境工程、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市体改办 1 金融管理专业1人:国际金融、金融、金融工程、金融学、财政学、财政、证券投资与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工业经济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合计 27
现场缴费地点和缴费范围一览表(3月22日—27日)
缴费地点 地 址 缴费范围
淄博市人才市场 张店区淄博义乌小商品城西邻、淄博水文局办公楼一层 报考市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考生
张店区委党校 张店区太平路15号 报考张店区直部门的考生
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报考淄川区直部门和淄川区乡镇机关的考生
博山区人事局三楼会议室 博山区政府三楼,县前街46号 报考博山区直部门的考生
周村区政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报考周村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考生
山东化工专业人才市场 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二楼(临淄区中轩路南首) 报考临淄区直部门的考生
桓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桓台县东岳路南首(行政服务中心东侧) 报考桓台县直部门和桓台县乡镇机关的考生
沂源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沂源县政府对面 报考沂源县直部门和沂源县乡镇机关的考生
高青县人才服务中心 高青县黄河路101号 报考高青县直部门和高青县乡镇机关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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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事业单位将招200余名大学生
只限2005年-2007年毕业生报考 3月25日—26日报名
本报淄博3月15日讯(记者 成建强 实习生 马斌)今天,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下发《2007年淄博市属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大中专毕业生简章》,决定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大中专毕业生,此次招录人员达到200多名,而2005年以前的毕业生将禁止报考。
2005年以前毕业生禁止报考
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注意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简章》中规定,只有2 0 0 5 年至2007年按照国家就业计划派遣到淄博市的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方可报名。不仅如此,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要经过原接收单位同意才能报考。
2007年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由学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身份证和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 张;而2 0 0 5 - 2 0 0 6年度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或就业推荐书)、近期同底版半身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已经工作的必须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硕士与本科考核不同
硕士及学历毕业生,不进行笔试,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核定的录用计划,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组织面试、考核工作;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参加淄博市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轮。第一轮为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 : 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此外,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 : 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按百分制计分,折算总成绩时按4 : 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录用计划,按1 : 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拟录用人员。同一职位如有研究生及本科以下毕业生同时报名,则只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本科以下毕业生的笔试成绩不再计入总成绩。
特殊情况特别注意
兼报公务员的考生注意在报名表相关栏填写其“报考公务员报名顺序号”。特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带相关证明可免交报名费和面试费。报考事业单位的毕业生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费40元/人,面试费70元/人。
爱心提示:报名时间共两天,3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在淄博市人才市场(张店区华光路义乌小商品城西邻)。报名人员均应携带《2007年淄博市属事业单位招考大中专毕业生报名表》,填写《报考淄博市属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4月5日—6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监督电话:(0533)3182064(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咨询电话:(0533)2791855(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
查询网站:淄博人事信息网(http://);淄博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山东省公安厅招考11名民警
本报济南3月15日讯 今年,省公安厅将为看守所、滨海公安局、地方铁路公安局、机场公安局四个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1名民警。
报考人员可登录指定 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下载《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于3月23日至26日,携带有关资料到丽山大厦(济南市经二路18号,天桥南头路东)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
详情登录齐鲁警务网()查询。咨询电话:(0531)8512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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